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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单位服务范围超详细介绍

陈丽娜 2020-07-20 20:02

导读:报检单位服务范围超详细介绍 报检单位 报检单位包括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 报检单位的权利及义务 1、自理报检单位 (一) 权利 根据检验检疫法律规定,依法办理出入境货物
报检单位服务范围超详细介绍

报检单位


报检单位包括自理报检单位和代理报检单位。

报检单位的权利及义务


1、自理报检单位   (一) 权利
 

根据检验检疫法律规定,依法办理出入境货物、人员、运输工具、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与其相关的报检、申报手续。
 

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检,并提供抽样、检验检疫的各种条件后,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检验检疫期限内完成检验检疫工作,并出具证明文件。
 

如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入境货物超过索赔期而丧失索赔权的或出境货物耽误装船结汇的,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3*对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原检验检疫机构或上级检验检疫机构以致国家质检部门申请复验;
 

在保密情况下提供有关商业及运输单据时,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予以保密。   
 

(二)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规章,对所报检货物的质量负责;
 

应当按检验检疫机构要求选用若干名报检员,由报检员凭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报检员证》办理报检手续。
 

应加强对本单位报检员的管理,并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提供正确、齐全、合法、有效的单证,完整、准确、清楚地填制报检单,并在固定的时间、地点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在办理报检手续后,应当按要求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验货,协助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检疫、抽(采)样及检验检疫处理等事宜,并提供进行抽(采)样和检验检疫、鉴定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应当落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的检验检疫监管及有关要求;
 

对已经检验检疫合格放行的出口货物应加强批次管理,不得措发、错运、漏发致使货证不符,对入境的货物,未经检验检疫或未经检验检疫机构的许可,不得销售、使用或拆卸、运递;
 

申请检验检疫、鉴定工作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报检单位服务范围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运输包装及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国外(境外)企业;商社驻中国代表机构;
 

进出境动物隔离饲养和植物繁殖生产耽误;
 

进出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单位;
 

对进出境植物、动植物产品进行药剂熏蒸和消毒服务的单位;
 

从事集装箱的储存场地和中转场(库)、清洗、卫生除害处理、报检的单位;
 

有进出境交换业务的科研大单位;
 

其他报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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