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通则)
谭剑 人 2023-08-10 02:24
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通则)
一、总则
农作物种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的进出口管理,保证种子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种子进口管理
1. 进口种子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
2. 进口种子必须携带完整的种子标签,标签上应包含以下内容:种子名称、品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明等。
3. 进口种子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确保不携带有害生物和病原体。
4. 进口种子必须经过种子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检,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进口种子必须经过农业部门的审批,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三、种子出口管理
1. 出口种子必须符合目标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
2. 出口种子必须携带完整的种子标签,标签上应包含以下内容:种子名称、品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明等。
3. 出口种子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确保不携带有害生物和病原体。
4. 出口种子必须经过种子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检,确保种子质量符合目标国家的标准。
5. 出口种子必须经过农业部门的审批,获得出口许可证后方可出口。
四、种子标签管理
1. 种子标签是种子的身份证明,必须携带完整、清晰、准确的信息。
2. 种子标签上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种子标签必须由生产厂家负责制作和提供,确保标签的质量和准确性。
4. 种子标签必须在种子包装上粘贴牢固,不得易于脱落或损坏。
5. 种子标签必须在种子销售前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核,确保标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五、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经营、吊销许可证等。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农业部门将加强对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的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和安全。同时,将加强对种子标签的管理,提高种子标签的质量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