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发票的填写
陈丽娜 人 2020-07-22 10:54
领事发票
领事发票是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出具的一种特别印就的发票,是出口商根据进口国驻在出口地领事所提供的特定格式填制,并经领事签证的发票。
那么领事发票要如何填写呢?
领事发票的填写
领事发票的填写如下:
不允许在领事发票上擦刮、删除或进行任何改动;也不可以在行与行之间书写.
如果所有货包带有相同的唛头且按顺序编号,在这种情况下领事发票可包括多张商业发票.发票须让人清楚看出各个包装内装有何物.
领事发票须在相应栏目中包括下列说明:
正面:
原产地、装运港、目的港、船名、船只离港日期、售货人或发运人的姓名、收货人姓名(不允许"指示式")、
最终目的地、海运提单号码和日期、载货清单号和日期、货包的唛头、号码(按顺序)、
数量和种类,以公斤为单位的净重和毛重,品名(卫生间用品或铁制品之类的总概念较为模糊,必须是同关税税则中的名称相符的详细的品名).
液体需注明:瓶子的数量(以打为单位)和公升数,酒精含量(百分比).
价值:所有价值均须用巴波亚(B/.)注明.须填入fob价.另外须注明总的fob价值和总的cif价.cif费用需单独列出.
货包的数量及重量和价值须有总计.
反面:
在领事发票的反面须填写"誓言声明"并按规定签字.
另外须填写"证明"至"某日某时递交"一行.
在"证明"中须用巴波亚(B/.)注明相应的fob价.
巴波亚的换算率同美元与德国马克的换算率(日牌价)相符.
"证明"中所述数字须相符,并需注明各自的递交日期.
以上是领事发票的各方面介绍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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