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出口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备案制度)
谭剑 人 2023-08-13 08:52
1、食品企业出口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备案制度)。
2、为规范食品企业出口备案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出口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以及从事食品出口的企业。
4、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可追溯。
6、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7、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卫生安全。
8、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和监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9、食品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出口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
10、食品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出口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出口过程可追溯。
11、食品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出口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12、食品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出口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卫生安全。
13、食品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和监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14、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备案证书。

16、食品出口企业申请备案,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1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备案证书,食品企业。
18、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食品生产记录和档案。
19、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抽样检验。
20、食品出口企业应当定期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食品出口记录和档案。
21、食品出口企业应当定期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抽样检验。
22、对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备案的食品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
23、对违反本办法要求的食品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并处以罚款。
24、对严重违反备案制本办法要求的食品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6、本办法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有,备案制管理办法食品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