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改证注意事项
陈丽娜 人 2020-07-22 11:46
改证
改证是对已开立的信用证进行修改的行为。
信用证的修改要求,通常由出口人(受益人)提出,有时也有由进口人主动向开证行提出的。
对此须经开证行同意后,由开证行经通知行转告出口人,并经出口人同意接受后方为有效。
如遭出口人拒绝接受,则此项修改不能确定,信用证仍以原款为准。
改证是由进口人通过开证行办理,修改通知如同开立信用证一样,须经通知行转递收益人,而不能由开证行直接通知或由进口人径自寄予受益人。
那么改证时需要注意什么?
改证注意事项
改证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需要修改的内容应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在发货装船或缮制单据时又发现新问题,再次要求客户改证。因为不仅国外改证费用很高,而且一改再改会引起客户不满,同时也足以暴露我方的工作素质和业务水平。
(2)收到银行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后,仍应再进行审核,如所修改内容还难以接受,则仍应及时拒绝,否则将被认为已同意接受修改。
(3)对于已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以免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齐,影响及时办理议付。
(4)必须在收到通知银行的“修改通知书”后,才能办理装运事宜,绝不可仅凭买方通知“证已照改”或其他类似的词句的通知就发货装船。
以上是信用证改证的各方面介绍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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