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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补贴的作用

陈丽娜 2020-07-22 16:13

导读:出口补贴的作用 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 政
出口补贴的作用

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 ,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增加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
 

政府对出口商品可以提供 补贴的方法很多,但不外乎两种基本形式: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出口补贴的作用


近年来,由于我国在欧美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不断受到反倾销调查,国内的法学界、经济学界和企业界对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和各国反倾销法的研究也相应地较深入。
 

但是,对同属GATT第6条调整的补贴与反补贴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的最后阶段,我国对农业的补贴问题成为谈判陷入僵局的症结之一。
 

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有必要加强对这一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长期以来,各国政府为了国内经济发展或其他政策的需要,或者为了促进出口,在不同的时期对不同的行业或产品实行补贴,这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的现象。
 

一国政府有权采取它认为适当的任何政策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是一国的主权所在,也是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 .
 

一国政府采取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实行何种具体方法,对哪些行业予以补贴,这都是一国的内政,其他国家本来是无权干涉的。
 

然而,一国对国内工业的补贴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对外贸易,而一旦这些国内措施影响了给予补贴国与他国的经济交往,则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在国际贸易中,补贴与反补贴措施问题一直是一个复杂棘手、争议颇多的问题。
 

从下面列举的一些数字可以看出,一国政府采取补贴措施,受到补贴措施影响的国家采取反补贴措施,而受到反补贴措施影响的国家又采用其它方法对付,这种补贴与反补贴的斗争成了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1948年关贸总协定成立到1994年底,总协定所受理的244个国际贸易纠纷中,有46个与补贴或反补贴措施有关,


占同期纠纷总数的18.85%.自1995年WTO正式成立至2001年5月2日,共提出反补贴案件38件,占同期纠纷总数(231件)的16.45%,是WTO受理的所有纠纷中占比例最高的类型。   
 

为了规范反补贴措施,从GATT第16条到东京回合的《反补贴守则》,GATT逐步形成了关于补贴与反补贴问题的一系列规定,同时也通过GATT专家组处理的有关补贴与反补贴问题的纠纷,积累了一些实际经验。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作为乌拉圭回合的成果之一,对补贴与反补贴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对补贴作了分类,对反补贴调查的程序和反补贴措施作了详细的规定,成立专门机构处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问题,并规定了各成员在协定中的义务。
 

然而,成员方若想遵循《协定》的规定规范本国的补贴,或对WTO其他成员的实践提出申诉,却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虽然WTO的规定看上去很明确,但再详细的规定也不可能预见到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要想真正了解WTO协议的含义,必须研究WTO的实践,特别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处理过的纠纷。   
 

《协定》将补贴分为出口补贴和国内补贴,同时又从另一角度分为可起诉的补贴、不可起诉的补贴及禁止的补贴。
 

对出口补贴和国内补贴、初级产品补贴和非初级产品补贴,《协定》对各成员规定了不同的义务:
 

《协定》所禁止的是各成员对非初级产品的出口补贴。
 

因此,确定是否存在出口补贴是涉及补贴与反补贴问题的关键。
 

本文结合DSB处理过的关于《协定》的纠纷,分析《协定》中“出口补贴”真实含义。   《协定》第1条规定:
 

“就本协定而言,如……在一成员领土内存在由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或存在GATT1994第16条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且因此而给予了利益,则应视为存在补贴。”
 

从这一规定来看,构成补贴有两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二是这种资助给接受者予利益。
 

《协定》第3条第1款规定:
 

“除农业协定外,下列属第一条范围内的补贴应予禁止:
 

(a)法律上或事实上视出口实绩为唯一条件或多种其他条件之一给予的补贴,包括附件一列举的补贴;……”
 

《协定》的附件一是出口补贴例示清单,列举了12种禁止的出口补贴。
 

这些规定看上去非常明确,但在处理实际问题时,DSB的专家组和上诉委员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详尽解释,才能够确定补贴的性质。
 

专家组和上诉委员会针对具体案例作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协定》的有关规定。
 

出口补贴基本形式


(1)直接补贴。
 

直接补贴是指政府在商品出口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补贴。
 

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所带来的损失。
 

有时候,补贴金额还可能大大超过实际的差价,这已包含出口奖励的意味。
 

这种补贴方式以欧盟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最为典型。
 

据统计,1994年 ,欧盟对农民的补贴总计高达800亿美元。   
 

(2)间接补贴。
 

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的优惠。
 

如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国内税,对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加工再出口给予暂时免税或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免征出口税,对出口商品实行延期付税、


减低运费、提供低息贷款、实行优惠汇率以及对企业开拓出口市场提供补贴等。
 

其目的仍然在于降低商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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